借着暑假的契机,为了提高小学生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知识,2017年7月14日到20177月28日,虎门司法社工在东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趣味小组。此次小组的主题为我未满18岁,享有特殊保护”,一共开展了6节。


小组上,围绕着“团结就是力量”、“漫画传法”、“我是编词王”、“天才大脑”、“普法剧场”五个小组题,社工向15名小学生们传达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里面的学校保护、家庭保护、社会保护、司法保护的内容。小学生们通过自创漫画、编写绕口令、“谁是同伴”、剧场的表演,结合不同的案例来学习法律知识。每一节小组都充满着欢声笑语,大家在愉快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。小组最后的分享环节,其中一位组员发言:我懂得了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,因为我未满18岁,享有特殊保护。


通过这个小组,改变了小学生们对于学习法律枯燥性的认识,充分使小学生们感受了学法的趣味性,从而增强小学生们的守法意识。



撰文:梁凤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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